50kg臭氧发生器应用于巴中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
发布时间:2023-04-26 00:00:00 点击次数:1855次 7月30日晚,与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巴中市水务局签署了《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、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》。按照特许经营协议,公司将在巴中市设立巴中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,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、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(含50kg级别的臭氧发生器设备)BOT项目,特许经营期为28年,计划投资总额2.85亿元
根据协议,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均为20万吨/日,分三期实施。前者一期7.5万吨/日,二期7.5万吨/日,三期5万吨/日。后者一期3万吨/日,二期7万吨/日,三期10万吨/日。
公告称,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采购价格*营运年暂定为1.17元/立方米;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价格*营运年暂定为1.50元/立方米。特许经营期内前2个运营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不做调整,自第3个运营年(含第3个运营年)开始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,之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每3年调整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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